一位原北方边境卫指挥使出身军功升迁上来的老将低声嘟囔,面带悻悻之色:“殿下,咱是个粗人,舞刀弄枪在行,认识的字凑不满一箩筐。考核什么兵法韬略、识字算数,岂不是要咱这些老兄弟都把官位拱手让人?”
朱栋正色道,语气恳切却不容置疑:“张指挥使,你冲锋陷阵之勇,本王素有所闻。然新军之要,在于万众一心,如臂使指。不识旗语号令,不通基本文书,如何指挥日益精良的火器阵列?考核非为刁难,实为保障全军战力。对于战功卓着而文化稍逊军官,可入军事学院短期进修,或转任军校训练教官等职,待遇依旧从优。改革非为淘汰何人,而在使人尽其才,各得其所。”
“卫所人员转置分流”,乃最复杂、最敏感,亦最易引发动荡之环节。刘基、吴琳与朱栋投入心血最多。此已非纯军事问题,实为牵扯万千家庭的社会工程。
细则草案提出“择优入新军、转隶预备役、转任地方、边地屯田、技能培训、优抚致仕”等多条路径。然每一条,皆伴随巨大执行难度。
“择优入新军,标准如何定?由谁主考?能否确保至公至正?”刘基捻须沉吟,目光深邃,“转任地方,各处衙门是否愿意接收?是否有足够缺额?边地屯田,寻常百姓尚且视为畏途,军户携家带口,如何动员安抚?技能培训,经费何出,何人授业?”
更大隐患在于军官阶层。诸多世袭军官,其权柄与财富根植于对卫所土地与兵员的掌控。改革无异于釜底抽薪。彼等明面不敢抗旨,暗地里或串联密议,或消极怠工,甚或散布流言,恫吓士卒,妄称“转置即是遣散归乡”,“屯田形同流放千里”,意图制造恐慌,阻挠新政。
朱栋洞察此弊,深知需示以足够诚意与保障,并辅以铁腕监督。他力主于细则中明令:
“所有转置选择,必出于自愿。各项补贴、安家费、土地分配标准,张榜公示,直接发放至兵卒个人或其家,严禁军官经手克扣。”
“成立由委员会直辖、锦衣卫与鹗羽卫协同之‘卫所转置巡察使’,分赴各试点,监督政策落地,受理士卒陈情。对胆敢侵吞兵卒利益、蓄意阻挠转置者,无论官职高低,查实即惩,决不姑息!”
同时,他请太子朱标协调地方官府,竭力提供职位与协助,并动员大明帝国大学与格物工技司,提供简易技能培训,授人以渔。
各项细则的激烈讨论,《大明军队条例》与《军事刑法》的编纂工作,亦在武英殿大学士杨靖、文渊阁大学士詹同主持下紧锣密鼓进行。朱栋、朱标及军委会将领多次参与研议。
杨靖手持《军事刑法》草案,逐条诵读,声调冷峻:“‘一切行动听指挥’……违令者,视情节轻重,处鞭刑、降衔、禁闭;战时临阵违令者,斩立决!”
“‘不取民家一毫线’……擅取民物者,照价赔偿,并处军棍;若有强取豪夺、奸淫妇女者,立斩不赦!”
“‘一切缴获要归公’……私藏战利品者,追赃罚没,依价值量刑;军官犯此,罪加一等!”
此般条款,将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的谆谆教诲,化作冰冷森严、触之即亡的法律铁条。常遇春等宿将听之,频频颔首,他们深知军纪如山乃胜利基石。然亦有人暗自心惊,觉其过于严苛,不近人情。
詹同执笔的《大明军队条例》,则更侧重于日常管理与军人权责,明确了从士卒至元帅的职分、行为规范、休沐、抚恤等,意图塑造一支纪律严明、保有尊严的现代军队。
时光于无数次的争论、修改、妥协中悄然飞逝。自洪武十七年二月至十八年三月,整整一载春秋,大明军事改革委员会衙署的灯火几乎未曾熄灭。朱栋常与朱标商议至夜阑人静,兄弟二人,一者锐意开拓,一者持重守成,相得益彰。徐达、李文忠等宿将贡献毕生经验,刘基、吴琳等文臣则确保方案周详严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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