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围还有十八个人,哪怕傅总不想让他去,傅总也不能说。
金睿一脚油门踩下去,用自己的大悍马拉着灵魂挚友,高高兴兴去吃草原烤羊腿。并且在途中见缝插针,和他讨论了一下张大千和徐悲鸿。
“这店也太偏僻了吧?”车停稳后,莫琰拉开门,“你怎么找到的。”
“我铁哥们开的,以前一起画画,后来发现自己快饿死了,就开了这家店。”金睿拉着他的胳膊,“小心点啊,这地儿破,隔壁街上的小痞子天天打架,碎砖头到处都是。”
“怎么也不换个地方。”莫琰跟着他钻过铁门,“光这环境,食客都能被吓跑一半。”
“刚开始的时候不是没钱吗,这里租金便宜。”金睿说,“不过他现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所以在找新地方的,你别说,我还真舍不得。”
小巷子里很黑,看起来的确像是随时能发生暴力斗殴事件,两排都是平房,和不远处的高楼大厦形成了鲜明对比。不过饭店里倒是挺热闹,不像普通的烤肉馆,
更像是各路艺术家的地下大本营,墙上喷着彩绘,桌上也布满了乱七八糟的刻痕,莫琰进门的时候,刚好一群人在拍着墙壁唱歌,酒肉味道冲天。
“喜欢吧?”金睿大声问——不大声对方听不着,实在太吵。
莫琰也笑着喊:“喜欢。”
他很少来这种地方,但偶尔一次的感觉还不错。
老板和金睿很熟,亲自张罗着给两人上菜,顺便不忘吹牛,说前几天有人想来店里兜售摇头丸,结果被自己举着刀赶了出去。
“现在社会上对咱的偏见,就是被这些破玩意儿搞的。”老板单手揽着莫琰的肩膀,“搞艺术就单纯搞艺术,梵高毕加索还不够你HIGH的,硬要飞叶子找灵感,我呸。”
莫琰很欣赏他这个“我呸”,虽然对方又瘦又小,看起来“举着刀赶人”的可行性不高,他还是敬了老板一杯酒。
“不过这周围真挺乱的,也别太晚回去了。”老板说,“尤其是你这孙子,开辆上百万的车刺激谁呢。”
“刺激你呗,还能刺激谁。”金睿笑着把他推走,“行行,去招呼别人吧,别管我们了。”
热腾腾的羊肉都被装在大盆里,又肥嫩又美味,莫琰特意拍了张照片发给傅歆。
傅总经理回复,地点发给我,等会去接你。
美玉君表示拒绝,我们已经找好了代驾,等会就回家。
傅歆皱眉,为什么要找代驾,又喝酒了?
莫琰:“……”
莫琰擦干净手虔诚打字,没醉,就一点点。
傅歆揉揉眉心,回来再教育你。
莫琰把手机装进裤兜,很淡定。
不想知道是什么教育。
金睿突然凑过来说了一句,你热啊?脸怎么这么红。
莫琰塞了一口羊腿过去,你给我闭嘴。
金睿猝不及防,眼底充满委屈。
啊。
挚友好野蛮。
而巷道里的混混也很野蛮,夜色渐深,外面如同每晚的新闻联播一般,开始准时上演街头暴力,城中村往往是整座城市里的灰色地带,警察也懒得管这一片。
在一堆歪歪扭扭的电瓶车里,金睿的悍马显得分外惹人注意,不过由于烤肉店的老板在这一带混得很开,所以并没有人仇富砸玻璃。
倒是另一辆白色的奔驰,在夜色里显得刺眼又嚣张,几个小混混在路过的时候,抬脚狠狠跺了一下车门,然后就又大摇大摆走开,丝毫也没有把车主放在眼里。
唐夏坐在驾驶位,也没有在乎那些小痞子,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,那里是一大片色彩斑斓的喷绘,未干的颜料流淌下来,
形成了长短不一的湿痕,它们逐渐融合,逐渐旋转,最后变成了一片迷幻的世界。
“喂!”不知道过了多久,车身又猛烈一颤,外面有人用拳头砸了砸玻璃,“操,你他妈的会不会停车?”
唐夏猛然回神,扭头看向窗外。
对方是一个穿牛仔服的男人,身材又高又壮,和狗熊有一比,扎着满头小辫,看起来油腻又惹人厌恶。
“快滚。”他嘴里酒气冲天,又吼了一句,“在这挺尸呢?”
脑海中刚刚成型的灵感崩成碎片,而对方还在不停地骂骂咧咧,唐夏眼底阴云密布,一把拉开车门下了车。
“哟,你这还不——”
牛仔服一句话还没说完,就被飞起一脚踹到了墙角。
他有些懵圈,一时没反应过来,也没想到这个看似文质彬彬的有钱人居然会是个练家子。
唐夏挽起衣袖,又狠狠一拳打上他的鼻梁,咬牙切齿地:“你才是在找死。”
对于这家烤肉店来说,最精彩的节目其实在午夜才会上演,普通的食客在此时早已离开,只剩下一群搞音乐和艺术的人喝得酒酣耳热,他们大声聊天起哄,
讨论阿布拉莫维奇和唐朝乐队,无论酒精还是爱好与事业,都是能让脑袋发昏的东西,啤酒沫飞溅在空中,一群糙老爷们眼睛里闪着光,欢乐比孩子还纯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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