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铁蛋,”林越站起身,语气坚定,“你立刻回州城,请冯伯过来,再去南湖荡把刘老憨、还有最早试联合渔法的赵三郎也请来。另外,通知户房和刑房,请刘主事和赵典史得空也来一趟柳树湾。咱们得议个法子,不能再这么下去了。”
铁蛋意识到事态严重,应了一声,转身就跑。
当天下午,柳树湾何家那间不算宽敞的堂屋里,挤满了人。除了林越、冯伯、何家父子,刘老憨、赵三郎也赶到了,户房刘主事和刑房赵典史接到消息,也深知事关重大,随后赶来。
林越没有绕弯子,将何大膀子的观察和忧虑,以及自己对于过度捕捞可能造成资源枯竭的判断,直接摆在了众人面前。
刘老憨憨厚的脸上满是愁容:“林先生说的是啊,我们湖荡那边,老渔户们也都在说,今年开春后,野鱼眼见着少了,小了。还好有网箱撑着,不然……”
赵三郎则有些不服,又带着后怕:“先生,那联合渔法是厉害,可……可我们也没天天用啊。就是觉得,现在不用这些厉害法子,就捞不到多少鱼了。大家都这么捞,我们收手,不是亏了?”
这正是问题的核心——囚徒困境。单个渔户理性选择多捕鱼,但集体行动的结果却是资源耗竭,所有人都受害。
刘主事捻着胡须,眉头紧锁:“渔课乃州衙一项收入,若渔业凋敝,于公于私,皆为不利。然如何约束?渔户散居河湖之畔,舟船往来无定,巡查难及。且捕鱼贩鱼,自古便是自由生计,若骤然设限,恐引民怨。”
赵典史从律法角度考虑:“《大明律》及地方条规中,虽有‘禁宰耕牛’、‘禁伐山林’之令,于江河捕捞之限,却少明文。即便要立新规,也需斟酌情理,徐徐图之,否则执行起来,阻力不小。”
何大膀子磕了磕烟袋锅,闷声道:“道理咱都懂。可光说道理没用。得有个让大伙儿都能活得下去、又不敢乱来的章程。”
众人议论纷纷,堂屋里烟雾缭绕,气氛凝重。林越静静听着,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,才缓缓开口:“诸位所言,皆有道理。此事难,但不得不为。学生有些浅见,请大家参详。”
“第一,立规矩,明禁令。请州衙颁布《护渔令》,明文规定:每年春季鱼群繁殖期内(如农历三月至五月),滦河主干道及南湖荡核心水域,实行‘休渔’,禁止一切捕捞作业,让鱼虾安心产卵孵化。此期间,州衙可酌情减免渔户部分税负,或组织渔户从事修船、织网、水利等以工代赈。”
“第二,限网具,保鱼种。规定捕捞所用网具,网眼不得小于某个尺寸(比如两指宽),严禁使用密眼网、绝户网。对于捕捞上来的幼鱼、带籽母鱼,应主动放生。违者,初犯罚没渔获、网具,再犯加重处罚。”
“第三,划区域,轮养护。可将滦河分段,南湖分片,实行轮捕轮休。比如,今年这段河域重点保护,限制捕捞强度;明年换另一段。让水域有休养生息之机。”
“第四,广养殖,减压力。大力推广刘老憨他们试行的网箱养鱼、池塘养鱼。官府给予技术指导,甚至可以考虑在合适水域,由州衙或渔民合作,建立官营或民营的鱼苗场,向渔户供应优质鱼苗。将捕捞压力,部分转移到养殖上来。”
“第五,严巡查,重奖罚。请州衙授权,由户房、刑房牵头,联合沿河沿湖各村里正、甲首,组建‘护渔巡查’,定期不定期巡查。对于遵守法令、举报违禁者,给予奖励;对于违禁偷捕、使用非法网具者,严惩不贷。并将法令与奖惩,刻成石碑,立于各渔村码头、要道,广而告之。”
林越一条条说完,堂屋里安静了片刻。这些措施,既有禁止,也有疏导;既考虑资源保护,也顾及渔民眼前生计;既有官方法令的刚性,也试图引入民间监督的弹性。
冯伯首先点头:“林先生思虑周全!尤其是‘休渔期’和‘限网眼’,这是保住鱼种的根本!老辈人其实也有这讲究,只是这些年人心浮躁,忘了。”
何大膀子重重吐出一口烟:“要是真能这么办,我老头子第一个赞成!哪怕少吃两口,也得给子孙留条活路。”
刘主事和赵典史对视一眼,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认可。刘主事道:“林先生此议,颇合‘永续利用’之古训。细则还需推敲,比如休渔的具体月份、网眼尺寸、巡查人手与奖惩力度等。但大方向是对的。下官回去便草拟详章,呈报宋大人。”
赵典史也道:“刑房可抽调人手,配合巡查。只是,法令初行,恐有阻力和反复,需有持久之准备。”
刘老憨和赵三郎也渐渐明白过来,这并非要断他们生计,而是为了更长远的饭碗。赵三郎挠挠头:“先生,我懂了。以后那‘赶拦刺张’,不能随便用了,得看时候、看地方。”
林越看着众人逐渐凝聚的共识,心中稍安。他知道,立法容易,执行难。尤其要改变渔户世代沿袭的习惯,触动部分人眼前利益,必然会有冲突、有反复。但这第一步,必须迈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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