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2章末尾,林枫脑海中萌生了向“无尽债海”主动发行“高收益债券”的疯狂念头。这并非异想天开,而是基于现有信息和对“债务”本质理解的极致推演。他要在规则灾难中,化被动为主动,打一场前所未有的“反向金融战”。
**【“秩序情绪债券(OEBs)”的概念设计与可行性推演】**
林枫没有立刻行动,而是将这个概念命名为 **“秩序情绪债券(Order-Emotion Bonds, OEBs)”** ,并命令“债主网络”启动最高强度的可行性推演。
推演的核心在于几个关键问题的解答:
1. **标的资产(抵押品)是什么?** 林枫的设想是,以**未来“债网宇宙”(目前只有A-17一个节点,但假设网络会扩张)通过RU体系运转、节点优化、金融活动所产生的“可持续、可预测的部分纯净秩序情绪现金流”**作为债券的本息偿付来源。这需要建立一个精确的模型,预测网络未来能产生的“秩序情绪”总量,并切割出其中一部分作为“可证券化资产”。
2. **如何让“债海”认可并接受?** “债海”不是金融机构,它遵循的是古老、原始但强大的“债务规则”。OEBs必须被设计成一份**符合“债海”底层规则逻辑的“特殊债务契约”**。这需要深刻理解“渡债者残卷”和“停火契约碎片”中蕴含的规则,模仿其格式和核心要件(如明确的“债权人-债务人”关系、确定的“利息”支付物、严格的“违约惩罚”条款),但注入现代金融的“期限结构”、“利率设计”和“赎回选择权”。
3. **发行目的与风险评估:** 发行OEBs的首要目的,并非融资(林枫现在不缺钱),而是**主动建立一种与“债海”的“规则对话通道”和“风险缓冲机制”**。通过出售债券,将“债海”从一个潜在的、不可控的“清算者”,转变为有一定契约约束的“债权人”。债券条款中可以设计“限制性条款”,例如“债权人(债海某旋涡)在债券存续期内,不得对债务人(林枫及债网体系)关联资产发起主动清算或攻击”。风险在于,如果未来网络产生的秩序情绪不足以支付本息,将触发违约条款,后果可能比被动清算更可怕。
4. **发行对象(债海的哪个部分)?** “债海”浩瀚无边,内部结构复杂。推演显示,最合适的发行对象可能是类似“渡债者”签订契约的那个“规则旋涡”。它相对独立,有“契约意识”,且曾有过“交易”记录。需要通过特定方式(或许借助A-17节点的同源共鸣,或典当行寄存物的某种联系),将OEBs的契约“投放”到该旋涡的规则感知范围内。
“债主网络”经过数日极限推演,结合了从A-17节点、典当行情报、CTHS市场数据以及青帝本源记忆中提取的所有相关信息,最终给出了一份初步结论:
【OEBs概念可行性评级:低(高风险),但存在唯一成功路径。】
【成功路径核心:发行一份‘超额抵押、高票息、附带限制性条款与看涨期权’的‘试点债券’。】
* **超额抵押:** 提供的未来秩序情绪现金流预测值,必须是实际预期值的150%以上,以覆盖债海对“未知风险”的极度厌恶。
* **高票息:** 年化“利息”(以秩序情绪支付)需设定在极高水平,以体现“风险溢价”和对债海“强势地位”的承认。
* **限制性条款:** 必须清晰、强硬地写入“非恶意干扰”和“有限追索”条款,明确违约惩罚仅限于债券抵押的特定现金流及相关RU权益,不得波及发行人其他核心资产或关联方。
* **看涨期权:** 赋予债券持有人(债海旋涡)在特定条件(如网络规模达到某个阈值、秩序情绪产出超过某个水平)下,有权将其债券转换为一定比例的“网络核心RU”(非流通,但享有更高治理权重和收益)。这是将“债权人”部分转化为“战略股东”的诱惑,增加其长期合作的意愿。
【警告:此操作将大幅暴露‘债网体系’核心数据与成长预期。若被债海或其他敌对存在解析利用,风险极高。】
林枫看着推演结果,眼中闪烁着决断的光芒。高风险,高回报,这本就是他的信条。更重要的是,他看到了其中蕴含的、超越单纯风险对冲的**战略价值**——这是“债网宇宙”雏形,第一次尝试与多元宇宙最顶级的“规则债务实体”进行**平等(相对)的规则对话和利益交换**!
**【内部争议与外部窥伺】**
林枫将OEBs的初步构想,在DIIB和“债网”项目最核心的圈子内进行了通报。不出所料,引发了激烈反对。
“阁主!这太疯狂了!向债海发债?这简直是羊入虎口,自曝其短!”首席风险官几乎要跳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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