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5章末尾,林枫面对“寄存者”与“守序派”联手以“历史债权优先追索权”发难,非但没有退缩,反而决心用现代金融契约重新定义这场古老的权利之争。
**【“权益确认与收益共享契约(ECSCs)”的横空出世】**
林枫没有让白泽和“革新派”盟友等待太久。在收到警告后的第三个标准时,一份名为 **《关于“微光项目”潜在历史关联权益处置及未来收益共享机制的框架性契约提案(草案)》,** 又称 **“权益确认与收益共享契约(ECSCs)”** ,就被同时提交给了平衡理事会监督委员会、万象规则典当行(正式渠道),并通过特定方式,向市场中与HRA-MF基金相关的核心投资者进行了有限度的吹风。
这份契约草案的精髓,在于其**彻底的“金融化”与“和解性”**思路:
1. **承认原则,但模糊主体:** 契约开篇便以审慎的措辞,“注意到可能存在与项目目标(A-17凝块)相关的历史权利主张”,并“尊重多元宇宙通行的、与规则债务相关的古老权益传承惯例”。这既给了“寄存者”和“守序派”面子,又没有具体承认任何单一主体的权利,为后续操作留下空间。
2. **核心方案:权利证券化与收益共享。** 契约提出,设立一个全新的、独立的 **“历史权益转化及未来收益共享基金(ECF)**”。**任何自认为对A-17凝块拥有合法历史权益的个体或组织,均可向该基金提交“权益声明”及相关佐证材料(由独立第三方委员会审核其基本有效性)。经初步审核通过后,声索者将**自动获得按声明权益估值比例,** **优先认购ECF基金对应份额“权益转化凭证(ECPs)”的资格。**
* **ECPs的本质是什么?** 它不是权利的转让,而是**将抽象的、可能存在的“历史优先追索权”,转化为对“微光项目”未来从A-17凝块中成功提取并处置后,所产生的“净收益”的固定比例索取权凭证!**
* **如何定价?** ECPs的初始认购价格,将基于一个由“债主网络”结合“动态利息率模拟器”及市场多因子模型计算出的“历史权益风险贴现价”。这个价格会充分考虑“权益年代久远”、“主体更迭不明”、“规则环境变迁导致原始债务条款失效风险”等因素,**进行大幅度的折价!** 简单说,你想主张一万年前的一块钱债权?好,考虑到货币贬值、债务人可能消亡、契约可能失效等因素,你现在可以用一毛钱来购买对这笔“可能债权”未来收益的索取权。
* **风险自担:** 一旦认购ECPs,即视为声索者同意,其原始历史权益主张在本次项目框架内,**转化为纯粹的财务投资关系**。ECF基金将用募集来的资金,直接从“微光项目”处置产出中,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相应份额的资产,其收益(或亏损)将由所有ECPs持有者共享(或共担)。项目若失败无产出,ECPs价值归零,声索者自行承担损失。
* **次级条款:** 契约明确,ECPs的收益索取顺序,排在“微光项目”自身运营成本、HRA-MF基金优先级投资者回报、以及项目技术方(DIIB)的基本收益之后。这意味着,ECPs持有者分享的是**剔除所有成本后的“剩余收益”**,且承担项目整体失败的风险。
3. **终极目的:** 这份契约草案,实际上是用一个**金融工具(ECF基金和ECPs)**,将可能爆发的、难以理清的古老规则权利冲突,**转化为一场按现代金融规则进行的、风险自担的市场化博弈**。主张权利?可以,请先“充值”(购买ECPs),并接受“权益大幅折价”和“次级收益分配”的现实。想空手套白狼,凭一张古老“欠条”直接分走最肥美的果实?没门!
**【市场的狂热与“寄存者”的错愕】**
这份契约草案一经流出(在可控范围内),立刻在顶层金融市场和规则研究圈引发了核弹级的反响!
“天才!简直是点石成金!”
“将虚无缥缈、纠缠不清的‘历史优先权’,打包成可交易、可定价、有清晰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!这思路太绝了!”
“这样一来,无论那些‘寄存者’手里拿着多古老的‘欠条’,都不得不下场,按照林阁主制定的规则来玩!而且还要先掏钱,承担风险!”
“ECPs的折价定价模型和次级条款……这是把‘古老特权’的含金量直接打了个骨折,还加上了杠杆风险啊!妙,太妙了!”
市场沸腾了。无数资本摩拳擦掌,他们不关心古老权益的归属,只关心ECPs作为一个全新的、故事性(古老债务确权)和稀缺性(与禁库项目挂钩)十足的金融产品,其投机和套利空间有多大!甚至很多人开始分析,哪些“寄存者”可能拥有较大权益,试图提前布局,从他们手中收购未来可能生成的ECPs认购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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