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·史密斯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了。
七年。
他在公海上漂泊,在噩梦里惊醒,
为了这一天,他杀人越货,卧薪尝胆。
结果呢?
这死老头子居然这样恶心他。
约翰猛地转过头,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死死锁住了那具端坐在黑色椅子上的枯骨。
枯骨穿着考究的英式西装,空洞的眼窝似乎正带着某种无声的嘲弄。
“是你……都是你!”
约翰弹了起来,不顾大腿上被弩箭贯穿的伤口正在滋滋冒血。
“砰!”
约翰抬起那条完好的腿,狠狠一脚踹在了枯骨的胸口。
一声断裂声响起,那具在这个阴冷溶洞里枯坐了七年的骸骨,瞬间散了架。
西装变得空荡荡的,那一截截发白的骨头稀里哗啦地滚落下来。
这还没完。
约翰似乎觉得不够解恨,他追上去,对着那颗滚落在脚边的骷髅头,像踢足球一样又是狠狠一脚。
“骨碌碌——”
头骨飞了出去。
约翰一边疯狂地踩踏着散落的腿骨和臂骨,一边歇斯底里地咆哮:“这金子我带不走是吧?行!那我就把它炸了!炸成粉!炸成灰!老子带不走,谁也别想留着!”
他猛地转头蝰蛇:“把炸药拿出来!C4!所有的C4!都给我贴在底座上!给我炸!把这破塔给我炸塌!”
“住手——!!”
一声凄厉到极点的尖叫。
一直跪在地上、处于失魂状态的艾薇,在看到父亲头骨被踢飞的那一刻,慢慢起身。
“我杀了你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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