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的礼物很多。”戈弗雷用胳膊肘支撑着自己反驳道。另一只手抓住水,一饮而尽。他把肉捧在手里,站了起来。“带路。”他告诉阿尔莫德,嘴里已经嚼了起来。
他跟着精灵进入了洞穴网,走了一条与之前不同的路线。最后,他们找到了出村的另一条路;戈弗雷弯着腰,从一棵大树的树根下走过,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森林里。当他离开时,他身后的缺口似乎缩小了;如果戈弗雷回头看,他什么也看不见。相反,他向前看。
在他前面,阿尔夫布兰德正在工作,正在清洗一对兔子。当Alfmod叫的时候,他的亲戚站起来,转身面对着他们。站得近了,亲缘关系很明显;虽然他们的关系是表兄妹,但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传说中他们被称为剑客兄弟。此刻,除了阿尔弗布兰德的刀,他们谁也没有带武器,但即使他们穿着朴素的衣服,他们与其他精灵之间的差异也就像狼与狗一样。
阿尔夫布兰德盯着戈弗雷;最后,他把刀扔到松软的地上,伸出手去抓住旅行者的胳膊。“见到你,我的心情很沉重,但即便如此,你的出现让我很高兴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戈弗雷回答。
“我猜想你会来。你派来的那些孩子们的存在,我表姐两年前的夏天失踪了……我知道你不会离我很远,”Alfbrand声称。
“孩子?”
“现在这并不重要,”阿尔夫莫德急忙说,“你为什么来,戈弗雷?”
“我相信瓦尔马克还会有一场战役。也许这一次,它甚至会到达前厅。”
阿尔夫布兰德看着他清洗过的死兔子。“你以前是这么说的。”
“那是五百年前的事了。”戈弗雷抗议道。“我几乎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。”
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Alfmod问。
“我能做的就是阻止这一切。不出意外的话就拖延。但如果真到那地步,我将在前厅里做最后的抵抗。”
“会发生什么?”阿尔弗布兰德问。“你过去从未面对过我们的敌人。”
戈弗雷深吸了一口气。“我不知道。但我担心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好结果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来?”阿尔夫莫德又问。
“因为他想让我们的剑上战场,”阿尔夫布兰德插嘴道,弯下腰捡起他的刀。
“是的。”戈弗雷证实道。“我需要你。”
“我们不能为你赢得这场战斗,”阿尔夫莫德宣布,“我们也不能让我们的同类走上战场。宋朝已经从南方消失了。我们在这里几乎保护不了它。”
“不,”戈弗雷表示赞同,“但屠龙者和刀锋歌手的出现,或许能起到扭转风向的作用。”
阿尔夫布兰德转动手中的刀,看着血淋淋的刀刃。“我已经有一千年没有拔出我的剑了。”他说。“我现在还不想这样做。”
“利害关系太大了,”戈弗雷争辩道。
“我们做了我们该做的,”Alfbrand反驳道。“我们已经打过仗了。”
“还有一场战斗。你一直都知道。”
“表哥,”阿尔夫莫德看到阿尔夫布兰德沉思的脸,马上说,把一只手放在他亲戚的胳膊上。“这件事现在还不能决定。我们不要再谈这个了。”阿尔夫布兰德微微点了点头,坐下来继续研究兔子。
晚上,当大多数精灵都睡着了,阿尔夫布兰德在洞穴的走廊里走动。他来到一个放着无数弓杆和箭的房间。它还有许多用于狩猎野猪的带刺长矛,还有一些华丽的盔甲陈列在那里。蜘蛛网表明后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使用过。阿尔夫布兰德走到一个靠墙立着的大箱子前,打开了它。里面主要是织物。亚麻衬衫,羊毛绒布,还有几件皮衣。阿尔夫布兰德在他们的身下挖出一把剑。它的鞍子是蓝色的;剑柄上刻有符文,就像他的堂兄和戈弗雷所使用的剑一样。
他没有拔出剑来,而是把它护在鞘里。他摆出武士的姿势,向前刺剑,然后收回剑。起初他动作缓慢,但随着他开始做更复杂的动作,手脚步调一致,他的速度加快了。他剑术的表演越来越快,直到额头上满是汗水。他行动优雅,即使在精灵族中也颇具传奇色彩,但他从不让剑离开剑鞘;他也许是一个吟游诗人,但他的剑在这个夜晚是安静的。
门口传来一个声音。一个女人站在那里,穿着村里所有人都穿的简单衣服。她在镶嵌在墙上的水晶的昏暗光线中微笑着,对他说话。
他停止了动作,放下了剑。带着疲惫的表情,他回答了一句,然后把剑藏回了箱子里。
当他转过身来面对她时,她穿过房间,抚摸着他的脸颊,仍然带着悲伤的微笑。他们又交换了几句话,直到他砰地关上箱子,他们离开了武器库。
第二天,阿尔夫莫德跟着戈弗雷出了村。这是愉快的一天;太阳提供热量,树木提供阴凉。精灵把水和食物递给旅行者。“欢迎你多待一会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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